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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源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等依据,实行等额投档、分批录取的方式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

凡已按志愿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含民办学校)补录后一个批次志愿。考生逾期不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其因此造成不能被其他高中学校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河源中学、县区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入围分数线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数和学生综合素质情况,在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上降低40分录取。指标生录取不足,指标收回作为普通生指标进行补录,补录数据从报读学校普通生志愿和指标生志愿在库数据中合并,由高分到低分补录。

(二)确定投档的原则和顺序

1.投档原则: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市、县(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招生学校的入围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2.投档顺序:各批次投档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的照顾条件,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不累加)计入总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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