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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

  关于贵港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的通知
  根据《贵港市2015年中考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贵教办〔2015〕88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市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中考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如下:
  一、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
  (一)贵港市高中、贵港市江南中学、桂平市浔州高中、平南县中学、贵港市达开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总成绩为A且学科成绩为6A以上。
  (二)桂平一中、桂平三中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总成绩为A且学科成绩为4A2B+以上。
  (三)覃塘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总成绩为B+且学科成绩为2A4B以上。
  (四)港南中学、贵港市民族中学、港北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总成绩为B+且学科成绩为4B+2B以上。
  定向生按分配给各初中的指标,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等级的考生中按志愿、按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等级的考生少于分配的定向生指标数时,可按招生学校实际录取等级下降一个总分等级后从高到低录取。
  各招生学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等级录取,降低等级的须报贵港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录取。
  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等级
  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等级由各学校拟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公布。
  三、填报志愿方式
  示范性普通高中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上网填报志愿。(网址:http://58.59.184.182/,具体填报办法见登录网站后的志愿卡说明)。
  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民办)报名方式:考生持中考成绩条和准考证直接到相关高中现场报名。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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