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诸城一中2016年招生录取办法和录取分数线标准

2016年诸城一中招生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

招生录取政策答疑人:郑伟明 13583659440,魏本坤 15063656978

 

一、录取办法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和新高考的要求,普通类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要有一科为E等级,一中公校不予录取(符合教育局破格条件的破格生除外)。

1.推荐生录取

推荐生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另一类是在某一方面(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我校招收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80人,特殊才能推荐生10人。诸城一中作为潍坊市五星级普通高中,经学校自主申报、潍坊市教育局批准,再面向诸城市招收特色项目特长生20人,其中,信息技术类10名,围棋、声乐、器乐类共10名。

特色项目特长生与特殊才能推荐生招生工作同步开展。

推荐生和特色项目特长生招生计划录取不满的,剩余的招生计划转入我校的普通类统招计划。

录取程序

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优先录取,未被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录取的,再参加特殊才能推荐生和特色项目特长生的录取。

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录取办法:根据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先兑现考生应该享受的照顾政策,然后择优录取80人。

特殊才能推荐生和特色项目特长生录取办法:未被录取为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的考生,再参加特殊才能推荐生或特色项目特长生录取。录取时,先兑现面试时获得的照顾政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全市第5000名考生的成绩等级或符合破格录取条件的,直接录取为特殊才能推荐生或特色项目特长生。录取的特殊才能推荐生占各初中的指标生计划;录取的特色项目特长生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占各初中的指标生计划;不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但符合指标生之外的统招生报考条件的,占我校的剩余普通类统招生计划。

推荐生和特色项目特长生录取结束,在各初中和我校公示,并通过学校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2.剩余指标生录取

推荐生录取结束后,首先统计出各初中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然后按照我校的录取方案择优录取。指标生录取的下限是全市第5500名考生的成绩等级,各初中低于下限的指标生计划全部调出,作为我校统一录取的剩余统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首先把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成三个组合,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为第I组合;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为第II组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为第III组合。首先按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分初中学校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各初中剩余指标生计划的120%;再按第Ⅰ组合和第Ⅱ组合两个组合的成绩等级分初中学校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各初中剩余指标生计划的110%;再按第Ⅰ组合第Ⅱ组合第Ⅲ组合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各初中剩余指标生计划的100%。如果按上述办法录取的人数超出该初中指标生计划,再把上次录取的三个组合的总成绩等级最低的考生重新进行录取,录取办法是:先根据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再根据第Ⅱ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如果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都相同还不能全部被录取时,按英语、数学、语文、综合素质、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的成绩等级顺序依次择优录取。指标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各初中指标生计划数,对因成绩等级并列原因造成的超计划录取,所超计划占用原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同时占用我校统招生计划。

3.专业志愿统招生录取

⑴           专业考试等级确定:

音乐、美术、普体(含高体)的考生须参加四处高中的联考,确定考试成绩等级。具体按《诸城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音体美专业考试指导意见》执行。

⑵ 取办法:

音乐、美术、普体专业合格考生按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标准为全市第6500名考生的成绩等级,录取参照学校普通类统招生录取办法。

未被我校录取的音乐、美术、普体类考生,再参加电脑选取学校的普通类统招生录取。

填报我校高体专业志愿的考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在全市前3000名的,首先参加电脑选取学校的普通类录取。被普通类录取的考生,符合指标生条件的,列入高中和初中的指标生计划;不符合指标生条件的,列入高中剩余普通类统招生计划;其他考生,首先参加我校专业类统招生录取,未被专业类统招生录取的,再参加电脑选取学校的剩余普通类统招生录取。

录取时,先确定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最低录取标准1B1C10E(享受教育局规定的破格录取条件的高体生除外),然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类学生录取如完不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指标调整为普通类指标。凡被音、体、美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签订专业学习合同书,入学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

4.剩余普通类统招生录取

指标生和专业类统招生录取结束后,统计好剩余的普通类统招生计划,符合我市教育局规定的统招生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先破格录取。然后对电脑选取了我校而未被录取的考生,按计划统一进行择优录取。

先按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本类招生计划的120%;再按第Ⅰ组合和第Ⅱ组合两个组合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本类招生计划的110%;最后按第Ⅰ组合第Ⅱ组合第Ⅲ组合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本类招生计划的100%。如果按上述办法录取的人数超出本类招生计划,再把上次录取的三个组合的总成绩等级最低的考生重新进行录取,录取办法是:先根据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再根据第Ⅱ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如果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都相同还不能全部被录取时,参照指标生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二、录取标准

公办高中指标生的最低录取等级(全市第5500名考生的成绩等级):

I组合

I、Ⅱ组合

I、Ⅱ、Ⅲ组合

3C1D

7C

3B9C

音乐、美术、普体专业考生最低录取等级(全市第6500名考生的成绩等级):

I组合

I、Ⅱ组合

I、Ⅱ、Ⅲ组合

1C3D

4C3D

11C1D

1.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推荐生录取标准:

综合素质、语文、数学、外语均为A等级;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为2A1B及以上;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实验为4A1B及以上,且除实验外任何一门学科的成绩不能为E等。

2.专业统招生录取标准:

专业

专业录取等级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第一轮录取等级

第二轮录取等级

I组合

I、Ⅱ组合

I、Ⅱ、Ⅲ组合

第I组合

第Ⅱ组合

第Ⅲ组合

音乐

E

3C1D

6C1D

12C

4C 

   

美术

E

4C

7C

2B10C

 

   

普体

E

4C

5C2B

5B7C

     

高体

E 

   

1B1C10E

 

   

 

3.剩余统招生录取标准:

第一轮录取等级

第二轮录取等级

第三轮

Ⅰ组合

ⅠⅡ组合

ⅠⅡⅢ组合

第Ⅰ组合

第Ⅱ组合

英语

数学

4C

6C1B

1A1B10C

4C

2B1C

C

C

 

                                                诸城一中

                                          2016.7.12

诸城中考

2017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