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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宝鸡市高中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四、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不超过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0%。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布。

1.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市教育局依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初升高比例和普职比例等要求,审定后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教育局下达到公民办高中学校。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

2.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计划、定向生计划。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均为统招生计划。

3.继续实行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各县区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计划按本校统招生计划的50%编制,定向分配到各薄弱初中。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宝鸡中学定向招生按原政策执行。

4.具有宝鸡市201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继续实行统一专业测试,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由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采用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再增加计划。

五、招生范围

宝鸡中学、姜城中学面向全市提前单独招生。其他高中按照属地原则,面向本县区、本学区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2016宝鸡市高中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宝鸡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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