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生目标。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参加过全市组织的2020年初中水平考试、中考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符合普通高中招生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全市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等人员。
02,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实行属地招生。
省重点高中荆州中学:在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招生;
沙市中学:沙市区、公安县招生;
城市体校和私立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外国公立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省教育厅批准;国外私立普通高中需要经市教育局批准才能在我市招生。凡具有荆州市教育局审核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均可为全市招生。
03,招生计划。
(a)规划。高中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下达。省教育厅发布市州总体规划和跨地区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我局根据当地申报情况,结合全市教育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办学状况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我局结合办学条件、教师条件和学生条件下达。
(二)计划类型。省市重点高中招生计划(不含省教育厅下达的中外合作计划和我局下达的“梦想计划”)分为统一招生计划和统一分配计划两类,其中统一分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实行统一分配计划时,各县(市、区)将根据本地区初中参考数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
(三)自主招生。两所省级重点高中尝试自主招生,鼓励招聘有发展潜力的创新人才。招生计划控制在1%以内。具体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研究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特殊班批准后实施。
(4)特殊学生招生。特殊学生招生计划应控制在具有招生资格学校总体计划的3%以内。
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普通高中,必须在规定的生源范围内招生。其中,省市级示范高中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录取资格线的85%。艺术专业学生的具体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中外合作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在规定的生源范围内招生。
荆州中学和沙市中学两所省级重点高中的国际部为荆州中心城区招生,公安一中国际部为公安县招生。
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高中,要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级人数,对入学学生进行分班、分班组织教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超标准收费和跨学期收费。
04,志愿填报。
《湖北省高中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级招生系统”)是全省唯一一个法定招生平台。初中毕业的考生必须填写其高中志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培养、“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是高中招生和后期报名的重要依据,严禁考生志愿填报。
(a)自愿设定。
1.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以在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2-3所学校填报,入学后再选择填报确定专业。建议考生填报三个志愿,只填报一个志愿或重复填报几个志愿的,不利于考生录取。考生志愿依次进行。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将志愿提前分批和第一、二批设立。提前批次为省级重点高中“梦想工程”,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者。第一批是省重点、省级示范高中(含国际部)志愿者,第二批是市级示范高中、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志愿者。考生在填写预批时可以选择两类高中中的一类填写申请书;对于其他批次的志愿者,根据高中的招生范围,每批次每类高中可选择1-4所学校。填志愿是平行志愿。
(二)申报时间。
考生从8月5日零时至8月9日24时在线填报志愿。逾期不能自愿填写和修改。
(三)自愿申报。
1.在线填写报告。当候选人填写志愿时,将在省级招聘系统(网站:http://gzjd.hubzs.com.cn/)上统一进行,并提供注册号码和密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培养、“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都将在此平台录取。
志愿者分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种类型,在同一页填写,但两种类型的志愿者不允许交叉。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无法填报普通高中各类志愿。
考生志愿由初中组织,集中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