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网整理了2021年湖北武汉高中招生计划,希望对学生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相关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学方针,深化教学改革,发展素质教学,促进教学公平,推动初中教学优质均衡发展,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部分普通高校招生分配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学校。
经各区教育局批准的部分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区教育局申请试验、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新城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二、招生范围。
经批准的各区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初中学校招生。
三、招生人数。
招收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按该校招收计划的50%定员招收分配生。
四、申报条件。
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地区情况确定,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市中学应届毕业生
2.品学兼优,被公认,在中学阶段获得过学校级以上(包括学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选择学校的学生不享受分配资格。
五、工作程序。
(1)分配计划。
各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生分配生省、市级示范高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生分配生名额。根据各中学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定员。
(二)推荐区域学校。
1.各中学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书记、分校长和班主任参加的工作班级,负责领导、组织、分配生推荐工作。
2.各中学学校应在学校公布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招收定员和相关申报规定等。
3.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批准意见。报名参加分配生的学得兼报武汉外语学校资格生招生。
4.在班主任组织、辅导下,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级任课老师、全体学员,采用无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报学校。
5.各中学学校应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审查所选择学生资料原件的基础上,以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人名单,4月19-21日在学校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考生填写《武汉市2021年部分普通高校招生分配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6.各中学校审查《申请书》,签署意见,盖印章,报区教育局预审申请后,4月22日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复印件发送给招生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