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一中等9所学校艺术特长生。
1.考生填报市一中等9所学校艺术特长生志愿,术科成绩须达到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线。
2.市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合成总分的构成,文化科成绩(含加分)占50%,术科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50%+术科成绩×术科总分换算为720分系数(如:美术术科总分为200分,则换算系数为:720/200=3.6,音乐、舞蹈术科以此类推)×50%。
3.在投档过程中,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合成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4.市一中等9所学校依据上级精神合理确定文化课成绩要求,妥善制定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考生自4月30日起可在佛山招考网(http://zsks.edu.foshan.gov.cn)“中考中招”栏目查询招生方案,或咨询相关招生学校。
(二)其他公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艺术类计划。
1.考生填报其他公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艺术类计划志愿,术科成绩须达到艺术特长生资格线。
2.其他公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艺术类计划合成总分的构成方式和市一中等9所学校艺术特长生相同。
3.为确保办学质量,设置招收艺术特长生文化科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为全市艺术考生文化科平均分线下调50分。招生录取时,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合成总分的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三)普通高中补录阶段。
参照提前批其他面向全市招生艺术特长生学校办法执行,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受艺术特长生资格线限制,录取投档时适度降低文化科总成绩最低控制线和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