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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莆田中考各批次招生录取方案

2022年福建莆田中考各批次招生录取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投档总分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2022年中考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05比例划定。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不能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由市教育局下达执行。高中招生投档名单可通过莆田教育网、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声讯电话及“莆田教育微门户”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查询。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实验学校(莆田二十五中)、莆田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市直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第一轮投档在本县区招生,未招满的,由市教育局组织面向全市未投档的考生进行网上志愿补报。

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市中招办统一确认的录取名册为高一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按自主招生、直升班、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顺序投档。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考查科目合格。

1.试行学校自主招生和直升班招生

莆田第一中学、莆田第二中学、仙游县第一中学试行自主招生,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莆田华侨中学、仙游县华侨中学继续施行直升班招生,莆田第八中学初中部设立直升班,2024年试行直升班招生。

2.特长生录取办法

(1)报名方式

4月10日前,在莆田教育网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2)特长生招生计划

所有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其中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的3/4为艺术生和体育单项项目特长生招生计划数(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得少于60%),1/4为体育集体项目特长生招生计划数。

体育集体项目是指篮球、足球、排球和示范性高中5个体育特色项目(网球、击剑、赛艇、攀岩、射击)。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集体项目(项目清单须提前公布),其中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体育集体项目特长生招生计划可根据需求选择三大球中的一项和5个体育特色项目中的一至两项;其他非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体育集体项目特长生招生计划可根据需求选择三大球中的一项或可根据学校未来发展需要选择5个体育特色项目中的一至两项。

(3)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具体测试办法和测试时间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4)录取原则

在投档分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个别招生学校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①艺术生和体育单项项目特长生招生录取条件

体育特长生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2022年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60%(含)以上;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7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2022年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90%(含)以上。

2023年起,体育特长生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2023年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50%(含)以上;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7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2023年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80%(含)以上。

②体育集体项目特长生招生录取条件

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2022年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55%(含)以上。

③优秀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

(A)优秀体育特长生资格: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一是获得省教育厅或省体育局组织的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在教育部或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三是初中阶段获得足球项目省级及以上最佳阵容的队员。以上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报送市中招办审核并公示。

(B)符合优秀体育特长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体育单项或体育集体项目特长生志愿填报和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按照所报志愿参加全市特长生统一招生,根据专业分择优录取,中考投档分不做要求。

3.统招生录取办法

(1)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2022年省一级达标校招生录取控制线,并根据学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个别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省一级达标学校,由市中招办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进行降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已投档省一级达标高中的考生,不再进行投档。

4.定向生录取办法

(1)指标下达

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0%,其中招生计划总数的35%,按各农村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农村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5%,按各城区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城区学校。

(2)定向生资格

2022年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录取

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

①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定向生以各校统招录取线下降50分内(含50分),且在当年度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统招录取控制线下30分(含30分)之上择优录取。

②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只填报一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在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统招生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不实行缴费确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投档。个别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由市中招办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收费高于普通高中学校,且在二、三级达标高中前招生录取,考生务必与家长沟通,慎重填报。

(二)省二、三级和一般普通达标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按特长生、统招生顺序,根据学生志愿以平行志愿方式择优投档。公办学校实行县域内同级学校择优录取,原则上面向本辖区招生。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特长生报名时间、测试、录取办法与省一级达标高中相同(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个别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由市中招办组织面向全市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社考生、四年生、五学年及以上学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社考生、五学年及以上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时间五年及以上的学生)时,应在考生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录取四年生(含四年应届生、四年往届生,四年往届生即在初中阶段学习时间四年的本市学籍往届生)不减分。

2.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社考生、五学年及以上学生时不减分,按投档分择优录取。

职业院校招生

(一)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二)五年制高职招生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我市实行五年制师范类高职在普通高中招生前投档录取。被五年制师范类高职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征求意见确认,同时不能参加其他批次的投档录取。五年制师范类高职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艺术类: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各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艺术类:按五年制高职条件录取。

(三)五年制高职(师范类除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普通高中招生投档结束后,未被投档的考生,按志愿实行择优录取,个别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再实施网上报名补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个别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补录取。

(四)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成人职业中等教育,并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

(五)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和体检,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体检应根据当年度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六)7月底,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师范类除外)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初上报市教育局高校与职成教科。

(七)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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