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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2010中考高中录取方法时间:7月7日

辽宁省本溪市2010中考高中录取方法时间:7月7日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负责;师范录取工作由市、县(区)招考办负责;职业中专(含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高职成教处负责;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负责。

录取程序如下:首先进行省示范高中统招公费生(一次择优生、指标到校择优生)、省示范高中择校生、市二高中分校统招公费生、市二高中分校择校生录取;其次进行市重点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最后进行师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录取。

录取时严格按考生所报考的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调剂志愿。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未在学籍学校报考的考生,省示范高中不予录取;严格以《考生录取登记表》和计算机存储的志愿数据为依据,无《考生录取登记表》的考生,省示范高中、市重点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

(一)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录取

1、省示范高中统招公费生录取

市高中、市一中统招公费生不实行划片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考试成绩及计划招生数录取。

市二高中主校统招公费生的录取实行一次性指标到校择优分配的原则。

(1)市高中、市一中一次择优生的录取:按两校计划招生数在有志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录取。

(2)市高中、市一中指标到校择优生录取: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两校计划招收统招公费生总数(不含体育特招生)确定的分数线,再下延40分确定指标到校择优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下达给各学校的分配名额,在各学校内有指标到校择优生资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入市高中、市一中指标到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足的学校剩余的指标到校分配名额,则在各区范围内进行二次择优分配,即在一次择优录取线下、指标到校择优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各区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在具有市高中、市一中指标到校择优生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市二高中主校指标到校择优生的录取:在市高中、市一中指标到校择优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再下延20分,确定市二高中主校指标到校择优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下达给各学校的分配名额,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在各学校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入市二高中主校指标到校择优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人数不足的学校剩余的分配名额,则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二次择优分配,即在市二高中主校指标到校择优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全市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往届毕业生不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择优生资格。

(5)应届毕业的考生,本人和学籍卡不在同一学校的、非本校学区内的、属本校学区但2008年12月前未返回本校就读的考生,不享受市高中、市一中指标到校择优生资格(资格认定以2008年12月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及学校共同审核认定为准)。

2、省示范高中择校生录取

省示范高中择校生不实行划片录取,按计划招生数,根据考生填报的省示范高中择校生志愿及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进入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待审批并交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省示范高中市二高中分校统招公费生录取

统招公费生280名招生计划全部为指标到校择优生,由市教育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在市二高中主校指标到校择优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再下延20分作为市二高中分校指标到校择优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下达给各学校的分配名额,根据考生志愿在各学校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省示范高中市二高中分校择校生录取

根据下达的计划招生数,在有志愿的考生中,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划定录取分数线一次性录取。

5、市重点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市重点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成绩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自行招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录取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有统招公费生招生计划。

6、两县高中录取办法由两县教育局自行规定。

7、报考省示范高中体育特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升学考试。四城区的省示范高中体育特招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文。

8、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报名、录取

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可免试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初中毕业证书为据),凡报考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考生,到招生学校报名,由市教育局高职成教处统一录取;两县职业中专(含职业高中)录取由两县教育局自行规定,并上报市教育局高职成教处备案。

9、技工学校报名、录取

凡报考技工学校的考生,凭考试成绩到招生学校报名。具体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

辽宁省本溪市教育局简介:

本溪市教育局是本溪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地址:人民路22
电话:024-42805909
网址:http://jyj.ben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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