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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_中考报名时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
  为做好202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口所在区报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所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考生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3.考生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口(其中现属本市常住户口为考生继父母或养父母的,须依法与考生建立抚养关系或收养关系连续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9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符合此类的考生须具有连续3年本市初中学籍;考生本人有效期内连续满3年《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现属本市常住户口父(或母)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7.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8.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三)考生属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名。
  (四)考生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在本市居留的,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持外国护照的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非本市常住户口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符合第(一)(二)款的本市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可参加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下同)招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1.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报考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
  2.本市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如确需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报考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须于2020年2月28日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通过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以下简称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组织的评估。

二、相关表明

(一)合乎本通告要求的报名目标,需要出示有关证明文件规定见附注1,在其中涉及到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须至2020年5月7日仍合理。

(二)参加2020年本市中等学校普通高中环节招收的学生须按本通告规定开展报名。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中学5所学校招收的学员须按本通告规定开展报名。

本市普通高中环节各种院校(含阳光学校,相同)不可入取或预录取没经报名审批根据的学生。

(三)参加报名的学生仅限在1县市参加报名;学生报名真实身份一旦明确不能变更。

(四)普通高中环节院校在校学生不可以参加有没有中招报名。

(五)市教委将对合乎本通告报名目标的应届初三学员或往届生初中毕业生、毕业信息在全国学籍系统内开展检查核查。

(六)属本通告第一一部分第(二)(三)(四)款要求的报名目标,将来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按今年高考当初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现行政策实行。

(七)市教委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所述各种报名目标的报名资质及证明文件开展审查认证,针对应用虚报或无效的原材料得到报名资质的学生,一经查证即撤销其报名资质。如学生已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课业考题(含本市幼儿教育初中毕业生统一课业考题)或被普通高中环节院校入取,则撤销其考试分数和入取资质及其相对普通高中环节院校电子学籍。

三、报名時间及方法

202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普通高中环节招收报名工作中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实际承担。本市应届初三学员基础信息由本市教育信息化学员电子学籍信息系统软件立即连接报名库。

(一)审查报名原材料

合乎本通告报名标准的学生须出示有关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影印件,由中学院校和区县招生考试组织(下称区招考机构)开展审查、留档。

本市应届初三学员报名原材料核查時间为2019年11月25日12月20日。核查信息后,学员信息如需改动的,关键信息须在教育信息化学员电子学籍信息系统软件中开展改动后对收到初中升高中报名库,其他信息可在初中升高中报名库文件开展改动。别的满足条件的学生报名原材料网上报名取得成功后开展核查。

学生关键信息收集来源于规定:中国大陆住户以户口簿信息为标准;港澳台地区住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住户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住户往来大陆通行证信息为标准;外国籍学员以护照签证信息为标准。

2020年2月28此前,区县向市幼儿教育测评中心提出申请参加本市幼儿教育初中毕业生统一课业考题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废学生名单和原材料,评定結果于2020年4月8此前意见反馈各区招考机构。

(二)在网上报名和信息确定

1.团体报名

合乎本通告报名标准的本市应届初三学员由其电子学籍院校统一机构在网上报名,時间为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9日。在其中在电子学籍所在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员的信息确定与在网上报名另外开展,回户籍所属地(居住地等)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员的信息确定時间为2020年1月12日13日。

根据评定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废学员在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查的時间与补报名时间同步。

2.某些报名

合乎本通告报名标准的本市往届生初中毕业、结业生或外地初中毕业在网上报名時间为2020年1月4日9日,原材料核查、信息确定時间为2020年1月12日13日。

(三)补报名

合乎本通告第一一部分第(一)(二)(四)款要求的报名目标,当在统一报名时无法获得合理的证明文件,最晚应当2020年5月7此前持合理证明文件向区招考机构提交申请,经区招考机构核查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给予补报名。参加补报名的学生从得到报名资质起按本市有没有中招有关现行政策实行。

实际行程安排见附注2。

附注:1.202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普通高中环节招收报名标准一览表

2.202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普通高中环节招收报名计划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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