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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中考地理部分考试标准说明—考试指导思想

  考试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地理学业考试是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和《湖南地方文化常识课程标准(修订稿)》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地理学科的终结性考试。考试应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推进地理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
  初中毕业地理学业考试以一切为了学生发展为核心理念,充分发挥学业考试的导向作用,促进广大地理教师建立新型的教材观、教学观、学生观和评价观,把新课程的教育理念落实到教学实践中。检测学生是否达到地理课程所要求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培养目标,全面、公正、客观、准确的评价学生的地理学习水平,发挥考试的鉴定、激励等评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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