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指导思想
有利于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课程改革深入发展,面向全体学生,稳定初中教育教学秩序。
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生动活泼、自主地学习,全面提高数学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
有利于科学、准确、客观地测试学生的学习水平与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对新生的录取提供依据,并引导和改进今后的教学。
Ⅱ、命题原则
1.命题要依据《数学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和标准,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过程方法的考查。对知识的考查,在注重基础性与全面性的同时,力求重点突出、重点知识重点考查;对运算能力的考查,力求降低对数字计算的难度和计算量,解题思路入口要低一些,关卡难度要适当,体现数学是基础学科的特点;对逻辑思维能力的考查,适当降低对演绎推理能力的要求,证明的要求控制在《课标》所规定的范围内,同时还要加强对学生合理推理的考查。
2.命题要注意与实际问题的结合,体现数学的应用性。背景材料应来源于学生所能理解的生活实际,关注社会生活的热点,使之富有时代气息,同时还可以丰富试题的德育内涵。命题表述要准确、严密、具有科学性。
3.在命题立意上,应从单纯关注教师的教转向到对教与学的双向关注,使试题能切实考查学生的实际水平,又能在单位时间内让学生尽展所能。在设问方式上,要让学生具有亲切感,减轻学生临考的心理压力。在试题难度设计上,要通过分散难点,多题把关,分层递进和拾阶而上的方式,使学生感觉到没有不能做的题目,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在卷面设计上,要做到结构合理,严谨规范,图文匹配,疏密有致,体现人文关怀。
4.杜绝出偏题、怪题和人为编造的似是而非的题目。要重视对课本中例(习)题的挖掘和引伸。在兼顾大多数学生实际水平的前提下,适量设计一些开放性的试题,突出考查学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创新意识和综合应用的能力。
Ⅲ、考试依据和范围
2010年中考数学学科考试依据国家教育部2001年7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人教版7-9年级共6册)教学内容,并在此范围内命题。
Ⅳ、知识与技能要求
数学科考试遵循《数学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以知识与技能目标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基准,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数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及发展性。
对数与代数,主要考查学生对概念、法则及运算的理解与运用水平,不单纯考察对知识的记忆,对于运算不过分要求技巧,增强应用意识,提高运用代数知识与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空间与图形,主要考查学生对基本几何事实的理解、空间概念的发展及合理推理的能力和初步演绎推理能力的获得,对证明部分的考查,注重对证明意义的理解以及证明过程是否步步有据。
对统计与概率,主要考查学生能否在具有现实背景的活动中应用统计与概率的知识与技能,是否具有统计观念,使学生体会统计与概率对制定决策的重要意义。
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考查学生:能否结合具体情境发现并提出数学问题;能否尝试从不同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否用文字、字母、图表等清楚地表达解决问题的过程;能否解释结果的合理性;能否对解决问题的过程进行分析,获得解决问题的规律和经验。
知识技能标准:①了解就是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辩认出这一现象。②理解就是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能明确地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③掌握就是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④灵活运用就是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过程性标准:①经历(感受)就是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初步的经验。②体验(体会)就是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初步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经验。③探索就是主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活动发现对象的某些特征或与其他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课程内容的考查,强调学生的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以及应用意识与推理能力。
数感主要表现在:理解数的意义;能用多种方法来表示数;能在具体的情境中把握数的相对大小关系;能用数来表达和交流信息;能为解决问题而选择适当的算法;能估计运算的结果,并对结果的合理性作出解释。
符号感主要表现在:能从具体情境中抽象出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并用符号来表示;理解符号所代表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会进行符号间的转换;能选择适当的程序和方法解决用符号所表达的问题。
空间观念主要表现在:能由实物的形状想象出几何图形,由几何图形想象出实物的形状,进行几何体与其三视图、展开图之间的转化;能根据条件做出立体模型或画出图形;能从较复杂的图形中分解出基本的图形,并能分析其中的基本元素及其关系;能描述实物或几何图形的运动和变化;能采用适当的方式描述物体间的位置关系;能运用图形形象地描述问题,利用直观来进行思考。
统计观念主要表现在:能从统计的角度思考与数据信息有关的问题;能经过收集数据、描述数据、分析数据的过程作出合理的决策,认识到统计对决策的作用;能对数据的来源、处理数据的方法,以及由此得到的结果进行合理的质疑。
应用意识主要表现在:认识到现实生活中蕴含着大量的数学信息,数学在现实世界中有着广泛的应用;面对实际问题时,能主动尝试着从数学的角度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寻求解决问题的策略;面对新的数学知识时,能主动地寻找其实际背景,并探索其应用价值。
推理能力主要表现在:能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类比等获得数学猜想,并进一步寻求证据、给出证明或举出反例、能清晰、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思考过程,做到言之有理、落笔有据;在与他人交流的过程中,能运用数学语言,合乎逻辑地进行讨论与质疑。
2010年巴彦淖尔中考数学考试说明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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