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黑龙江省绥化2011年中考化学考试说明大纲

黑龙江省绥化2011年中考化学考试说明大纲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化学学业考试是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化学课程标准》)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化学学科的终结性考试,是衡量初中毕业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化学学业考试应以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为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学生的实际情况,为推进我市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试题要积极探索新课程的评价方式,体现新课程的评价理念。既注重考察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又注重评价学生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同时注重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在整合三维目标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注意试题的基础性、探究性、开放性、应用性、教育性、人文性,坚决杜绝偏题、怪题。

二、命题范围与原则

(一)、范围

初中化学的考试范围,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九年级上、下两册)为命题依据,通过对化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来综合考查来培养未来公民的科学素养,考查学生的认知性学习目标、技能性学习目标、体验性学习目标的整体水平。

(二)、原则

以课改教材为依据,严格按照《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试验稿) 全面考查初中化学学科的学业水平、应用能力。题型保持相对稳定,力求稳中有新,对实施课程改革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试题要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力求稳中有变,逐步适应课程改革的思想和要求,适当增加开放性试题;力求与生产、生活实际相联系。试题应体现下面几个特点:

(1)关注双基考核,体现能力立意;

(2)关注生产生活,突出实践体验;

(3)关注能力测试,基于实际问题;

(4)关注学习过程,注重学习方法;

(5)突出创新开放,确保科学严谨。

三、考查的内容与要求

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化学课程标准》的要求,化学学科学业考试的考查内容包括“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反应”、“化学和社会发展”五个方面。下面对各部分所包含的考查内容、考查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概念和原理

考查内容 考查要求

 了解 理解 运用

1、化学研究的对象

2、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物理性质、化学性质

3、纯净物、混合物、单质、化合物、氧化物

4、分子、原子、离子(无阴阳离子的概念,不画原子结构示意图)

5、 原子结构、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

6、 元素、元素符号的意义、元素的简单分类

7、 用化学式表示物质的组成

8、 化合价的简单应用

9、 质量守恒定律

10、 化学方程式及其意义

11、 化合反应、分解反应、置换反应、复分解反应

12、 燃烧、缓慢氧化、氧化反应

13、 燃烧的条件、灭火原理(不考灭火器的种类)

14、 金属材料(生铁和钢)

15、 溶液、溶质、溶剂、乳化现象、饱和溶液、不饱和溶液

16、 混合物分离的方法:结晶、过滤

17、 溶解时的现象(氢氧化钠、硫酸、硝酸铵)

18、 溶解度(固体)(无根据溶解度划分物质的溶解性)

19、 溶解度曲线

20、 溶质质量分数

21、 化学变化的基本特征22、 催化剂 
 

绥化市教育局简介:

 

绥化市教育局 局址位于绥化市北林区市党政办公中心大厦内。主管绥化市各县(市、区)教育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和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地址:绥化市党政办公大厦2楼 

电话:0455-8388595/8388600 

网址:http://shsjyw.gov.cn/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