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11年黑河中考体育考试免考与缓考政策计分规定

五、免考与缓考<?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对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学生可免予体育考试,由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在中考报名时将有关材料(残疾证、免考申请表)报教育局体卫艺股。经考试测试工作组现场目测,教育局批准,可按满分4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二)伤病免考体育的学生,不得单科免考。申请免考体育的学生,需持县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有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并填写《学生体育免考申审表》经学校核准后生效(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在中考报名时报至教育局体卫艺股。免考的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内公示一周。对申请免考的学生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复审,体检费用自理,经医院检查在规定期限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按总分40分的60%计入升学考试总成绩。在复审中,如果发现假病历、假诊断,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因伤、病、生理及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本人可申请缓考。经学校审批后,在考试前一周,填写缓考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股,按时参加县教育局集中组织的补考。

2011年黑河中考体育考试免考与缓考政策计分规定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