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13承德市围场县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六、免考和缓考
     各学校要重视做好考生体育考试前体检工作,体检合格者可参加体育考试,如体检不合格可免考或缓考。
    (一)免考
    1、因残疾、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21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2、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体育的学生,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准免考体育学生的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12分计分(不能免试单项)。
    3、由考生及其家长在体育考试报名时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免考申请,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审核批准,考试前三天学校统一报县教育体育局考试办公室备案。免考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免考名单要在学校公示。
    (二)缓考
    1、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及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考生填写缓考申请,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同意,上报体考办备案,可予以缓考。
    2、缓考考生应在正式考试15天内参加一次性补考(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并以补考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中断考试,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教育体育局体考办公室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2013承德市围场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承德中考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