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芜湖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免考与缓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746号)文件规定,我市对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中的免考、缓考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1.因肢残、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中长跑项目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单项免考。
2.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的100%计入中考总分。
3.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应有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获准免考的该类考生,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的60%计入中考总分。
4. 因体弱、伤病、心脏病或特异体质不宜参加中长跑、获准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单项免考的考生,其必考项目成绩按满分值的60%,即13分评定。
5.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考生,由当地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机构规定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期间集中组织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因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的60%计入总分。
5.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或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而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证明材料。
6.各县区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
7.申请免考、缓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注明免考、缓考原因,报当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安徽省芜湖市行政区规划简介:
截至2016年,芜湖市辖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4个市辖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无为县4个县。市人民政府驻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
县区 | 面积 | 邮编 | 政府驻地 |
镜湖区 | 16.2 | 241001 | 北京路街道 |
弋江区 | 232 | 241002 | 利民路街道 |
鸠江区 | 820 | 241000 | 官陡街道 |
三山区 | 319.8 | 241080 | 三山街道 |
芜湖县 | 670 | 241100 | 湾沚镇 |
繁昌县 | 590 | 241200 | 繁阳镇 |
南陵县 | 1263.7 | 241300 | 籍山镇 |
无为县 | 2206 | 238300 | 无城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