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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晋城市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晋城市2018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意义和目的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总体要求,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是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和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工作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引导学生逐步养成终身体育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原则和要求
体育考试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养成良好的习惯,有利于体育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有利于加强体育课的规范管理,有利于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健康开展。
体育考试在晋城市体育考试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为组长。
体育考试必须按照全市“三严”(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五统一”(考试项目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流程统一、考试器材统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三、范围和对象
参加晋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四、项目和分值
(一)考试项目(三项)
1.必考项目(两项)
(1)1000米(男)、800米(女);
(2)立定跳远。
2.选考项目(二选一)
考生从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两个项目中选取一项作为考试项目,确定选考项目后不得更改。
(二)考试分值
1000米跑(男)或800米跑(女)项目为20分,立定跳远和选考项目每项各15分,总分为5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五、成绩评定
根据初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初中学生体质现状的总体水平,考试成绩评定标准统一采用由市教育局制定的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见附件)。
体育考试各项目均保留原始成绩。考试结束后,三项考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体育考试的最终成绩。
六、免考与缓考
由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允许学生申请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
1.对完全丧失运动能力不能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肢体残疾学生,可免予体育考试。考生本人在监护人的陪同下交验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原件和《晋城市学生免予参加体育考试申请表》,于体育考试报名时到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办理,经审核同意后,将免考学生名单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该县(市、区)学生的体育考试平均分数记录其体育考试成绩。上述材料复印件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
2.对患有肾病、心脏病等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及因骨折或其他疾病手术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免予体育考试。考生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包括医学影像诊断书、手术交费凭证等材料)和《晋城市学生免予参加体育考试申请表》于考试报名时到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办理,经审核同意后,将免考学生名单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考生体育成绩按30分计入中考总分。上述材料复印件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
(二)缓考
1.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女生例假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2.申请缓考的考生(伤病考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必须由各校指定专人在考试规定时间前30分钟带领考生本人,凭《晋城市学生参加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到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由现场医务人员(2名)确认并报考点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可缓考。
3.现场申请缓考未获批准的考生,要按原考试时间安排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若不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考试过程中,考生因病、伤终止考试的,不得申请缓考,在同一单元时间内(半天),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过的项目按评分标准的最低分计算。
5.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可提出免考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体育成绩按30分计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总分。
七、考务管理
(一)体育考试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考场,各县(市、区)原则上只设置一个考场,考试的场地应在全封闭的建有标准400米或3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上进行。
(二)做好体育考试考务人员的选拔和管理。考场内考务人员必须严格选拔,并填写《晋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工作人员登记表》,实行集中全封闭式管理。要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体育考试全部采用智能化考试器材进行,各县(市、区)根据考生信息制作“晋城市学生体育考试智能卡( IC卡)”并将成绩直接记录在IC卡中,实现体育考试计算机全程管理。
(四)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每个考生的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时间内(半天内)连续完成。
(五)考生如果在某一个考试项目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停电、机器故障等)造成考试无法进行时,需由县(市、区)考试领导组、考点主考同意,启用单机测试模式进行考试,并认真填写《晋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异常情况记录单》,确认成绩并签字。如果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则不予确认。
(六)每组考生必须在检录时佩戴号码,由专人带队引导参加各项目考试。考试顺序为:选考项目→立定跳远→男生1000米和女生800米或者立定跳远→选考项目→男生1000米和女生800米。
(七)每组考生三个考试项目全部结束后, IC卡在出口处由考务人员统一收回并按组当场密封保存。同时,以组为单位当场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交考点考务办公室留存,一份在考场公示栏中张贴公示,一份由考生学校统一领取留存。
(八)体育考试实行全过程监控,为准确无误地将每名考生的名次、成绩如实准确记录,各考点要在所有的考试器材前架设摄像机或监控,包括出入口、立定跳远、跳绳、实心球、1000米(800米)考试的起点和终点。保证每个考生的图像清晰可辨,一旦考生成绩有误,有据可查。各考点要在1000米(800米)考试场地,配备不间断电源,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九)为提高考试透明度,每个考场必须按照规定在考场外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将《体育考试规则》、《体育考试操作流程》、《体育考试评分标准》、《考生成绩单》和举报电话张贴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十)实施考试关键点强化监督机制。考试期间,市体育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派出的巡视人员,严格按照考试操作规程对考试过程进行强化监督和考风考纪监督。
(十一)严格考试数据管理
1.各县(市、区)负责将本县(市、区)考生编组。
2.各县(市、区)需将免考考生成绩于考试前录入成绩库。
3.体育考试成绩将采用网络实时传输。考生每考完一项后,其考试成绩将通过网络实时传输至数据库。
4.加大对考试数据库的管理力度,除专职数据库管理人员外,其他考务人员一律不得对数据库进行任何操作。各县(市、区)在每单元(半天)考试结束后,必须将考试成绩刻录成不可擦写的光盘一式两份分别装入档案袋密封。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将成绩汇总后的数据光盘上交至市招考中心。
(十二)考试前丢失智能卡(IC卡)的考生,必须持学校证明,在本校带队教师的带领下,于考试前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并及时提出补办申请。在考试过程中,任何原因的换卡行为,均视为**,一经查实,将对违规双方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请学校一定告知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智能卡(IC卡)。
(十三)如遇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考试,由各县(市、区)另行确定考试时间,并通知有关学校和考生,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如考生对自己的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必须在考试成绩单签字确认前向考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考务办公室复查后(只限对原始成绩进行复查),当场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
(十五)各县(市、区)必须成立考务领导组,负责处理解决体育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考务领导组负责人和考点主考签字确认,并认真填写《晋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异常情况记录单》。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重视体育考试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要认真制定本县(市、区)体育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健全机构,严密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卫生、公安、电力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有序,实施体育考试
1.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工作。
2.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管理,考试前必须对考务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肃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工作阳光、公平、规范、平稳实施。
3.为维护考试公正公平、保障考生合法权益,考务人员在考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和纸、笔等记录设备;
(3)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私自活动;
(4)严禁故意损坏考试仪器;
(5)严禁徇私舞弊。
4.市招考中心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违规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对涉及到的有关工作人员立即取消其考务工作资格,并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三)阳光透明,监督体育考试
1.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全员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各考点要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接待处、公示栏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家长、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组成的考务监督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体育考试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确保体育考试阳光、透明。


山西省晋城市行政区规划简介:
晋城市辖1个市辖区、4个县,1个市。即城区、泽州县、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和高平市,以及一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即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9490平方公里,占山西省总面积的6%。总耕地面积为283.38万亩,人均耕地1.42亩。

晋城市行政区划表
地区名称 面积(平方千米) 人口数量(万人) 邮政编码 政府所在地
晋城市 9,490 230.89 048000 城区凤台西街289号
城区 149.6 59 048000 新市西街
高平市 946 49 048400 南城街道
泽州县 2,023 53 048012 金村镇
阳城县 1,968 39 048100 凤城镇
沁水县 2,655 22 048200 龙港镇
陵川县 1,751 23 048300 崇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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