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宁德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免考缓考等有关规定
(一)免考
1.申请对象: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
2.申请材料:
(1)免考申请表(见附件3);
(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宁德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含综合性医院、中医院)疾病证明;
(4)近三年病历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考生提供,并注明考生报名号、姓名等信息。
3.申请程序:由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审核,并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确认。
4.计分方法:
(1)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具有残疾证的免考生,等级按B级认定,以17分计入当年中考投档总分计算。
(2)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免考生,等级可按B级认定,以15分计入当年中考投档总分计算。
(二)缓考
1.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经持有宁德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含综合性医院、中医院)疾病证明,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填写缓考申请表(见附件4),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考生的考试由当地教育局统一安排时间、地点。
2.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目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
3.在缓考考试过程中,考生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全部考试,经现场医疗团队和仲裁工作组确认,可以按免考处理,由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审核后由仲裁工作组报主考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等级可按B级认定,以15分计入当年中考投档总分计算。
福建省宁德市行政区规划简介:
2015年,宁德市辖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等9个县(市、区),有46个乡(含9个民族乡)、66个镇、13个街道办事处、183个社区、2133个行政村。政府驻地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
名称 | 乡 级 | |||
街道办(个) | 镇(个) | 乡(个) | 民族乡(个) | |
蕉城区 | 2 | 10 | 3 | 1 |
福安市 | 4 | 13 | 2 | 3 |
福鼎市 | 3 | 10 | 1 | 2 |
霞浦县 | 2 | 6 | 3 | 3 |
古田县 | 2 | 8 | 4 | |
屏南县 | 4 | 7 | ||
寿宁县 | 7 | 7 | ||
周宁县 | 6 | 3 | ||
柘荣县 | 2 | 7 | ||
全 市 | 13 | 66 | 37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