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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中考体育免考、缓考规定

免考、缓考规定
(1)对完全丧失运动能力(含身体残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和有关应证资料,经学校审核批准,在就读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以上(遇周末顺延),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举报后报县教育局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县教育局考试中心将免考学生的基本情况汇总造册,连同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的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和有关应证资料,以及县教育局批准件,于考试前一个月报南平市教育局核准,并在南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方可免考并获得B级以上(含B级)等级。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成绩,以0分计算。     
(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教育局考试中心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如仍无法按时参加缓考,则按缺考计。
(3)考生在临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如手脚骨折等,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和有关应证资料,经主考同意并报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批准,可予以缓考处理(缓考考生统一集中在县里考试,考生来参加考试时各校必须派教师带队),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两周内仍无法参考,经核实,可按免考获得B级以上(含B级),并于考试后15天报市教育局备案。
(4)对患有特殊疾病考生无法完成某些考试项目,考生本人须向县教育局申请,由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前往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经医院确诊方可免考试项目中相应单项考试,并可获B级以上(含B级)相应分值。
(5)各中学免考考生申报材料需在2014年3月15前上报教育局考试中心,逾期不予接纳。
(6)对考生免考获得B级以上(含B级)与缓考的学生的审批权,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
(7)凡无故缺考项目,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



 

福建省南平市行政区规划简介:
2014年5月,南平辖2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5个县。政府驻南平市八一路439号。

区划详情
  
区划名称 面积
  (平方公里)
政府驻地 邮政编码
南平市 26280.54 延平区 353000
延平区 2659.66 紫云街道 353000
建阳区 3378.18 潭城街道 354200
顺昌县 1991.95 双溪街道 353200
浦城县 3374.73 南浦街道 353400
光泽县 2232.17 杭川镇 354100
松溪县 1040.25 松源街道 353500
政和县 1735.01 熊山街道 353600
邵武市 2851.62 昭阳街道 354000
武夷山市 2802.77 崇安街道 354300
建瓯市 4214.02 瓯宁街道 3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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