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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2019年中考体育考试政策解读

安徽省合肥市2019年中考体育考试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89号)精神,市教育局于3月7日印发了《合肥市市区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合教秘〔2019〕87号)。现将合肥市市区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方案解读如下。

一、问:体育考试的对象有哪些?

答:我市市区2019届初中毕业生和2019年在我市市区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问:体育考试的具体时间?

答:2019年市区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因天气等原因不能如期组织考试,将合理调整考试时间。

三、问:体育考试的项目有哪些?

答: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男生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有:A.50米跑;B.坐位体前屈;C.立定跳远;D.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E.掷实心球;F.跳绳;G.篮球运球;H.足球折线运球。考生须任选其中2项,选定项目后不得更改,选考项目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问:体育考试的考试分值?

答:体育考试总分值60分,其中:必考项目30分,选考项目各15分,计入考生2019年体育考试总分。各项目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

五、问:体育考试的成绩设几个等级?

答: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60-54分为A等级,53-48分为B等级,47-42分为C等级,41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实证材料之一。

六、问:免考有哪些条件及程序?

答:(一)条件

1.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值的100%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全部项目免考或单一项目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免考项目按照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项目以实际成绩计分。

考生获准免考后,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

(二)程序

1.申请。提供《合肥市市区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4-1)。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申请免考的,须同时提供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肢残);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申请免考的,须同时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证明材料。

2.审核。考生所在学校要组织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医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育主管部门。

3.审批。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包括医学专家、残联部门工作人员在内的审批组,在市教育局审核指导组的指导下,对免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将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对于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的考生,区教育主管部门在统一复审时,必须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目测人必须在《合肥市市区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审批结束后,考生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体育考试须申请免考的,由学校审核、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于考试当天在考点提交考务主任,办理审批手续。

七、问:缓考有哪些条件及程序?

答:(一)条件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市教育局集中组织一次缓考,缓考于体育考试后2周左右进行,考生不得改变选考项目。不得申请单项缓考。缓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值的60%计入中考总分。

(二)程序

1.申请。申请缓考须提供《合肥市市区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4-2)、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证明材料。

2.审核。考生所在学校组织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医进行审核后,报区教育主管部门。

3.审批。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包括医学专家、残联部门工作人员在内的审批组,对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批后报市教育考试院。

考生因伤、病或意外事故处于康复阶段,目前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仍应按照规定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考生至考试当天仍未康复(含女生经期),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或在考试现场突发疾病或意外的,应及时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医务人员和考点主考批准后缓考。

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简介:
 
合肥市教育局,位于天鹅湖路558号广电中心A区。这个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等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以及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课程改革等工作。
合肥市教育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指导和协调市属高等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
地址: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A区12-16层
电话:0551—63505126
网址:http://hfjy.hef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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