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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2019年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条件及计分规定

江苏省盐城市2019年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条件及计分规定

一、免考、缓考条件

考生因残疾或因伤、病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可申请免试或缓考。

1.病、伤、残考生均可申请免试。残疾考生申请免试须提供残疾证和有关鉴定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批准同意免考者体育中考成绩按满分(40分)计入中考总分。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申请免考(含免单项)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批准同意免考者体育中考成绩按体育中考总分的70%(28分)(申请单项免考,则按该项目的70%)计入中考总分。

2.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本人填写免考(含免单项)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班主任初审,经任教的体育教师审核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学校统一公示后汇总,报教育主管部门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须及时向考生所在学校反馈,由所在学校反馈给考生本人。凡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须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1周,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零分处理,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3.在规定考试时间内或考试期间,因伤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或未完成全部考试项目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经教育主管部门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应在中考文化考试前,参加统一补考,补考限一次。缓考考生如在规定时间仍然不能参加考试(含单项考试),可参照因伤、病等原因申请免考的程序和计分办法执行。凡已考完全部项目并有成绩记载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考。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简介:

盐城市教育局是江苏省盐城市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一个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政教法制处、初等教育处(挂“盐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审计处、机关、纪检监察室、教育工会、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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