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合格证办法及要求
1.学校在区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的2019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内录取,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舍,以1:1.5的比例确定取得专业资格的学生人数(男篮、女篮、田径分别发放合格证。若篮球考生的测试总分不满70分,不予发放合格证。若田径考生的测试总分不满60分,不予发放合格证。);如果招生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1.5,该专业按照1:3的比例调整招生计划,再以1:1.5的比例确定取得专业资格的学生人数;报名人数低于3人的专业取消招生计划。专业测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学校将取得体育术特长生专业资格的学生,编制专业花名册,于4月29日前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和普教科。经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4月30日前在学校宣传栏公示一周。凡有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3.按照体育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参加专业训练及比赛活动,不得转为其他科类和专业学习。报名时,需与学校签订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参加专业训练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