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泉州中考频道了解到,《泉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后,明确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包括应往届和往届)参加毕业升学考试,体育中考总分为40分。就此问题,我已通知如下:
到2021年,福建泉州体育中考总分为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占4分,体育技能和身体素质占36分。高考期间,考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测试将于4月1日至5月中旬进行,采取4个考点同时进行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考点具体考试时间。
高考注册和中学招生考试同时进行。
高考体育报名对象为:泉州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和往届),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在中招报名的同时,考试时间也在进行,项目报名后不能更改。
《体育中考》分为体育基础知识考试和身体素质及运动技能考试。《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第三部分课程内容中的水平四(7-9级)、《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中的水平四(1-9级)为基本内容,共16个小题,每小题0.25分,全部为单项选择题。在六月二十七日上午,「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测验与「道德与法治」测验同场合考,各占一单元,共100分钟,即原「道德与法治」测验90分钟,加上「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测验10分钟。
体能和运动技能考试(36分)。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开抽号确定,泉州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的测试项目和分值如下:
四月份开始考试,四个考点同时进行。
四月一日至五月中旬为考试时间,考试分四个考区同时进行,各考区的具体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同一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应于同一天内完成所有测验项目(特殊天气和游泳除外)。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发生意外事故或非人为因素导致考试进程中断时,经考场主考批准,可以当场重新参加考试。
在考试执行过程中,如因天气等原因确需中断考试,则县(市、区)教育局在当地统一考试时间内作出调整安排,原考生已参加的科目不再重新参加考试。若在本地考试时间内不能完成,则需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调整。
学校内交通便利,水电设备齐全,体育设施齐全,可容纳一定人数的考生,并能满足体育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场地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当地综合体育馆内设置。
测试后当场公布成绩。
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采用百分制,总分为40分。
1.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考试:必考(一)满分4分,采用电脑网上阅卷方式,具体的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身体素质及运动技能测验:共四个测验项目,总分36分。在这些项目中,必考(2)项目、抽考(2)项目和选考(3)项目各占15分,分别为8分和5分。每一个测验项目按满分100分的评分标准计分,四个测验项目按权重相加后,以满分36分折算成体能和运动技能测验成绩总分。
按照中招细则记分办法,各项目考试成绩相加为最后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方法如下:小于0.25分(不含0.25分)的小数点后一位数不计算;大于或等于0.25分(不含0.75分)的小数点后一位数不计算;大于或等于0.75分的小数点后一位数不计算。
无正当理由缺席考试者,以零分计算。为了使考试工作更加透明,每一次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当日所有科目的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关于免考、缓考等的规定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教发〔2009〕1号)规定,“经申请同意免考的学生,须参加理论考试,免考成绩按当年参加体育考试考生平均分的80%计算”,现就我市免考、缓考的申请及计分办法作如下规定:
持有残疾人证(无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进行剧烈运动)的考生,可免考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考试。申请人要求免考的学生必须参加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考试。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医疗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统一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具体工作由各地自行制定。经批准免考后,不需再进行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测试,其免考(缓考)申请表、证明材料和审核材料均应存入学生档案。无故缺席考试者,身体素质及运动技能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一、免考。
(1)申请者:
具有残疾人证(无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进行高强度锻炼)的残疾人。
(2)申请材料:
(a)身患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B患有重病(不能进行剧烈运动)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免考申请表;二级综合医院疾病证明书原件;近三年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书。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述材料,并注明考生的学籍号、姓名等信息。
(3)申请过程:
申请人填写《免考申请表》,说明免考和缓考的原因,报所属地市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免考试申请表,由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统一组织学生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经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免考试申请表汇总表加盖教育局公章,报市教育局备案。
(4)免考的记分法:
考生体测成绩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不包括缺考和免考)的考生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的80%计算,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分数计算。
二、缓考。
体育课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申请缓考,中途无故退学视为弃考,考试成绩按0分计算。同意缓考的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原则上由当地县(市)教育局组织当地考点或协调统一集中到就近其他县(市)考点进行缓考。考试结束后未组织缓考的,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星期内。
(1)申请者:
由于伤病(包括女生生理期)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无法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2)申请材料:
(一)申请缓考;
二、伤员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和医院的化验报告单;
c女孩的生理期由学校证明。
(3)申请过程:
考生在考试期间,如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确实无法完成考试的,可申请缓考。经过监考教师、医生、主考人员、监考员的现场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缓考,填写《缓考申请表》,报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备案。考试内容为现场实测,未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内容不得更改。
(4)缓考记分办法:
缓考期间,考生确因伤病原因无法完成全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