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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哈尔滨中考实行五项重大政策调整
哈尔滨市中考将从五大方面进行重大政策调整,涵盖考试内容、招生范围、录取顺序、志愿填报方式和配额政策等方面,这也是近年来我市对中考政策调整力度最大、涉及内容最多的一年。 考试内容调整 ●英语试卷中不含听力考试题 ●4所市重点高中首次在8区统招 ●考后出分报志愿且分4次填报 ●按志愿填报顺序分4次录取 ●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实行二次配额 外语由120分调为100分 今年中考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综合科含物理、化学两科。英语学科试卷中,不含听力考试题目。外语学科卷面满分由120分调为100分。中考考试试卷总分由此调为480分。 具体分值为:语文、数学两科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外语科试卷满分为100分。综合科试卷满分为140分,其中,物理、化学各为70分。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不变。 据规定,今年的英语听力考试与口语测试合并,变为水平测试,并作为报考重点高中的前置条件之一。英语听力测试部分满分为20分,口语测试部分满分为10分。考生英语听说测试合格,且满足其他政策规定的报考条件,方可报考重点高中。 作为中考考试内容的一项重大调整,从2014年初中毕业学年开始,我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内容增加了冰雪体育项目,体育考试总成绩增加到40分。原有的体育考试30分项目构成及分值不变,冰雪体育项目考试分值满分为10分。 配额生政策调整 省重点配额比例增至60% 为使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学生,进一步抑制社会择校热,今年我市仍继续提高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招生比例,从去年的55%增加至60%。同时,下延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原来的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0分,下延到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5分。 市重点高中配额生继续实行在该重点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30分内,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 同时,市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办法也进行了调整。在规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未录满的,剩余指标由市招考办收回,收回的市重点高中配额指标在该初中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按照考生的配额志愿统一补录,即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实行二次配额。 招生范围调整 省重点高中两批次招生 从2014年起,我市省重点高中招生由去年的三个批次变为两个批次。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学校有:哈一中、哈三中南岗校区、哈三中群力校区(一)[哈三中群力校区(一)为原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的哈三中群力校区]、哈六中、哈九中、哈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哈24中和阿城一中九所学校。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仍为4所。 将第四中学、第十三中学、第十四中学、第一二二中学等4所市重点高中统招生招生范围扩大到全市八区,上述四所学校配额生和择校生招生范围不变,仍在所在区内招生。 志愿填报方式调整 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统招。 首次实行出分后四次填报 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配额、择校志愿的填报;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及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十四中、哈一二二中统招志愿的填报。 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配额、择校志愿的填报;市重点高中统招(不含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十四中、哈一二二中)志愿的填报。 今年中考考生志愿填报首次实行考后出分报志愿,且志愿实行分次涂卡填报方式进行,填报顺序依次为 市重点高中配额、择校志愿的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市属普通中专(不含卫生、师范类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的填报。市区考生可选择户口所在区的两所普通高中和市区内的任意3所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市属普通中专(不含卫生、师范类)、技工学校]志愿的填报。 录取方式调整 分四次录取 省重点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中考录取时,按志愿填报顺序录取,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及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十四中、哈一二二中统招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平行的学校志愿,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招考部门权威人士介绍,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优先检索高分考生填报的两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第一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第二志愿,如果符合则被录取。 第一次录取 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的统招。 第二次录取 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的配额、择校;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及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十四中、哈一二二中的统招 第三次录取 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的配额、择校;市重点高中的统招(不含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十四中、哈一二二中)。 第四次录取 市重点高中的配额、择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市属普通中专(不含卫生、师范类学校)和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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