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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教育局2017年黄冈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规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做好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达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招生计划的学校。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17年中考并有国编初中学籍号的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17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黄冈中学网招生和海军航空实验班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其他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启黄中学、黄州中学面向黄冈市区招生;市直其他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未分解到县市的学校在每一个县市(含黄州区农村初中)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全部招生计划的10%;其他各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按《黄冈市2017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黄教办〔2017〕41号)及市教育局划定的各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范围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面向全市招生,有市外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按省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由市教育局下达。省级示范高中根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综合素质评价信度水平,原则上将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并报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以下简称“市招考局”)备案。

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招生联系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划线

录取资格线由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生源情况、学校录取批次统一划定,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再另行划线。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本校全部招生计划确定的分数线下20分,若分配生计划未完成,将余下分配生计划转入统招生计划。

五、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四个录取批次填报志愿。提前批: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测试合格项目及特色学校招生项目、招生范围填报);第一批:黄冈中学;第二批:县市区一中、经批准的可在第二批招生的黄冈市区普通高中;第三批(一):一般普通高中;第三批(二):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提前批、第二批分别设一、二、三志愿,考生可填报1—3所相应学校;第三批(一)、第三批(二)分别设一、二、三、四志愿,考生可填报1-4所相应学校。

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 上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0日上午9时—14日下午5时,各初中学校要集中组织学生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志愿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录取普通高中。

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志愿填报工作,加大对初三年级班主任的培训力度,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积极组织考生参加网上填报志愿演练,认真开展志愿填报咨询,引导考生及家长严肃认真填报,教育考生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确保考生志愿真实、准确、有效。要充分保障考生的选择权,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代**生填报或更改志愿。鼓励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因考生及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黄冈市教育局2017年黄冈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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