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政策
(一)军人子女照顾政策按白银市教育局和白银军分区政治部《关于2013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的补充通知》(白教发〔2013〕50号)执行。
(二)少数民族学生加10分;
(三)农村“两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接扎户)子女加30分;
(四)“三侨”子女加10分。
各类照顾加分不累加,只享受最高加分项。
照顾政策
(一)军人子女照顾政策按白银市教育局和白银军分区政治部《关于2013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的补充通知》(白教发〔2013〕50号)执行。
(二)少数民族学生加10分;
(三)农村“两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接扎户)子女加30分;
(四)“三侨”子女加10分。
各类照顾加分不累加,只享受最高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