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曲靖市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市直中等专业学校、市直高完中:
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定,为了加强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中职招生工作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曲靖市二○一二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曲靖市二○一二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规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高中阶段 招生 规定 通知
抄送:省招考院,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市政协,
市教育局,市招委委员。 (共印70份)
曲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0日印发
打字:张宥智 校对:金粉莲
附件:
曲靖市二○一二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初中毕业www.yuwen360.com或具有同等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户籍与学籍条件。
户籍与学籍具体条件为:
1.以下考生报考不受限制:
(1)本人与父或母的本地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其他社会考生;
(2)本人户口在我市,父或母户口原籍系曲靖市本地常住户口,因父或母工作调动,父或母户口转至我省外州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本人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我市学籍,且本人和父或母户口原籍系曲靖市本地常住户口,因父或母工作调动,本人与父或母户口转至我省外州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下列情形之一者报考受限制,只能报考中职学校和我市范围内的高中择校生:
(1)本人和父或母为我省外州市本地常住户口,且现在我市就读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本人现户口和学籍都在我市,而父或母户籍均不在我省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中考报名和招生信息采集:
(1)本人和父或母的户口均不在我省的;
(2)本人户口在我省外州市,父母户口在外省的;
(3)没有我市学籍的我省外州市户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4)本人仅学籍现在我市,而本人和父或母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5)初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在校生;
(6)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的在校学生;
(7)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和信息采集条件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其他社会考生须持户口册到相应的确认点进行信息采集和报名确认。属于报考受限的考生须填写《高中阶段教育信息采集资格审查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采集信息的学生,学校应尽早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劝其回原籍报考和采集信息。
(二)我市范围内本地户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社会考生和在外地就读回我市报名的一律在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2012曲靖中考政策方案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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