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教育局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兴义一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7〕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利于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优化育人模式;有利于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二、毕业升学考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报名:
(1)具有我州户籍的初中三年级学生(以下简称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具有我州初中阶段学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州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州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材料。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由各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审查。
(4)我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在我州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户口薄(或居住证),家长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由各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审查。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
(2)被高中阶段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未满一年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及工作规则由州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发文。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2.考试时间: 6月23—25日,各学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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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6月23日(星期五) |
6月24日(星期六) |
6月25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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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15:00-17:30 |
9:00-11:00 |
15:00-17:00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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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语文 |
综合理科 |
数学 |
综合文科 |
英语 |
综合文科(政史合卷,权重各为0.5)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