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市直各中学,市招生考试院,市教科所,市电教站,市学生资助中心: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订了《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经报自治区教育厅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制订实施办法
各县、区要根据自身实际,以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目标,制订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使《方案》的部署与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二、加强组织统筹
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领导与工作机构,组织领导和实施各项工作。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招生考试、教育科研、体卫、电教仪器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按职责与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市直各中学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中考与高中招生的实施工作。
三、加强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对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进行广泛宣传,为全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初中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对“四市同城中考”、“两考合一”、初中毕业生毕业水平评价、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与措施等有全面、系统的了解,主动支持和参予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严格执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与管理制度
不得擅自组织编印与中考有关的考试复习辅导资料,不得擅自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某种版本的中考复习资料。考生必须知道的考试说明、考试范围、考试内容等,应免费印发。任何机构和学校不得借考试与招生之名,在政策规定的范围之外,另立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钦州市教育局
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4〕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7〕11 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考各项管理制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积极稳妥做好中考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切实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更加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的需要。
2017钦州中考政策方案
2017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