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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双鸭山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三)照顾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指导意见》(黑教基一〔2015〕17号)文件精神,我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照顾政策做如下规定:

1.具体项目及所需佐证材料

(1)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遵照《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2〕22号)文件精神执行(军人子女须出具军分区证明、户口、军人身份证及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烈士子女须出具户口及市民政局证明)。

(2)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鄂温克族、赫哲族、锡伯族考生加1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须出具户口和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须出具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程序

(1)初审:由学校负责,于4月5日进行。

(2)公示:由学校负责,于4月6日-4月12日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

(3)复审:由中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初中学校将复审材料按类别整理,上交时必须附汇总表。

(2)具备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只加一项最高分。

2016双鸭山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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