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初中毕业生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从严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加分条件如下(参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38号)文件执行):
①正住户口在我市居住三年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②归国华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③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多种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项目,不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②、③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材料由县(区)招办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特征分数据库,于5月底前报市招办。
2017巴中中考加分照顾政策规定
2017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