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黎明任组长,邓晓皋任副组长,基教科、职成科、计财科、监审室、市招办、市教科所、市技装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为钢任主任,欧阳明、胡海洋、杨锐为副主任,具体负责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另文下发。公布的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各地各校不得擅自缩减或突破招生计划,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
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及办法另文下发。
(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除经批准可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其余学校均实行属地招生原则。
1.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
市直属学校南充高中、龙门中学,各地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
2.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
3.可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
南充高中、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
2017南充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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