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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朔州中考政策问答

  一、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6]2号)文件、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6]4号)文件、《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中[2016]5号、省教育厅《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5 号)、和朔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招委[2016]5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将坚持改革创新,规范招生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最大限度地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考试招生管理水平,以促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以简称:“中考”)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
    二、今年我市中考较往年有何变化?
    答:1.报名条件除往年所要求的报名条件外,从今年起我市中考报名条件增加两条:
    (1)考生报名时必须是具有本县区户籍或两年以上学籍且在本校就读。如果既没有户口又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
    (2)严格控制外省和我省其它地市户籍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报名时必须严格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的条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要求父母在本县区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含租赁);考生具有本地初中学籍,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参加中考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它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件。
    2.今年我市中考的报名、志愿填报、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的录取工作统一在网上按分数、按志愿、按生源地范围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依照晋招考中[2016]5号文件和市招委[2016]5号文件执行。
    3.从今年起我省中考增加了理化实验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各科分值10分,考试成绩统一计入中考成绩总分。相应的中考总分由原来的710分变为730分。
    4.今年我市中考考生志愿填报按类别在不同网络平台进行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将于6月24日至6月28日在“朔州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填报;五年制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含幼师、特师)志愿(以下简称“高职”、“中专”)将于7月15日至9月11日分三个阶段在 “山西省招生考试网”进行填报。
    5.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中考三项加分政策。从2015年5月5日起,(1)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一等奖的加分资格; (2)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加分资格;(3)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在2015年5月5日前, 已经在初中阶段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和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加分政策及分值仍按原规定执行。
    6.高职、中专学校均面向全省招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艺术类专业不再提前组织考试,考生被录取后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后可编入专业班学习。
 2016朔州中考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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