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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2016年汕头中考政策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试合一,下称“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中考报名

中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汕头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汕招办〔2015〕143号)有关要求,由各区县招生部门组织实施。

二、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汕头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4日。

(二)志愿填报办法

凡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均须通过汕头市中招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三)志愿填报规定

1.本市户籍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有关规定。

(1)金平、龙湖区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区就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的计划生;②本人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③全市各民办学校。

(2)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②本人户籍所在区县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③全市各民办学校。

(3)本市户籍在非户籍所在区县申请“借考”的考生,按户籍所在区县考生填报的规定进行填报。

(4)本市户籍在非户籍所在区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填报:

1)在金平、龙湖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的计划生;②借考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③全市各民办学校。

2)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②借考区县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③全市各民办学校。

汕头市教育局2016年汕头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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