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13广西中考政策方案规定

桂教基教〔2013〕4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我区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指导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厅制订了《2013年广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各市要以《指导意见》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市的中考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报我厅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坚持改革
要坚持考生的各学科考试成绩及升学总分成绩以等级制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逐年增加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一定比例的指令性招生指标分配给辖区内的初中学校(2013年要求达到35%以上);坚持英语科进行听力考试;坚持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按满分为30分加入升学总分;全区各市坚持实行“两考合一”。
三、严格管理
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管理规程》(桂教〔2003〕20号),规范中考的各项管理工作,一要在自治区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命题与考试;二要确保中考命题质量和评卷质量;三要做到考风、考纪良好,不出现考生**和泄密事故;四是普通高中录取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五要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以桂价费〔2010〕418号文件公布的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六要认真组织“两考合一”,努力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自治区将给予通报批评:未能坚持中考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不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擅自编印、向学生强行推销各种中考复习资料;对制止普通高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抢生源措施不力,或中考信息公布不当,造成不良后果;不执行自治区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乱收费行为的。
四、扩大招生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年度目标,2013年我区普通高中招生目标值为30万人,在校生目标值为81.5万人。我厅依据各市人口数、初中毕业生人数等相关因素,将全区招生目标值分解到各市。各市要采取积极措施,改善条件,扩大招生,确保完成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五、保持稳定
2013年全区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保持稳定安全,我厅将与各市签订中考责任状,组织中考命题质量和评卷质量抽查,中考期间组织考风考纪巡视检查,组织普通高中扩大招生及录取情况检查,进一步推进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联系人及电话:王卓,0771—5815455,传真:0771—5815171,电子邮箱:gxjcjy@163.com。
 
附件:1.2013年广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
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2.2013年各市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1月16日                                      

2013广西中考政策方案规定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