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录取政策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防发〔2007〕14号):“对户口在农村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报考市内高中时,采取总分降低20分录取的照顾”的要求。我市对户口在农村的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在总分加20分后再转换总分等级的办法处理。
2.开办民族班的学校所招收的民族班考生,由学校依据招生条件和招生范围拟定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和市民委同意后,可实行降等级照顾录取。
3.对今年参加我市中考,并具有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都无法测评出来的特殊资质和潜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体现学生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科技小发明、文学创作、电脑制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成果)的学生,可由学生所在的学校推荐给各类高中招生学校,由高中招生学校按有关程序提出破格录取。具体操作按《防城港市关于建立特长生推荐录取制度的意见》(防港教〔2008〕11号)执行(见附件3)。但各学校招收特长生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 。
4.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或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双女结扎户的女儿及农村独生子女;市内投资商子女;华侨或归侨的子女;台湾籍青年;港、澳、台籍子女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不设照顾分或降等级录取。
2010防城港中考加分政策条件 加分项目分值规定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