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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南宁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方案政策、时间日期方法

南宁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实验操作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根据《南宁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南府教〔2011〕19号的精神,我市在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中继续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市教科所负责组织人员对监考人员的市级培训、实验操作考试的命题(含考试结果评定标准)等工作;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考点实验器材准备的检查、考点认定及实验操作考试巡视工作,并协助市中招办做好考务工作布置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县中招办、电教仪器站(中心)、教研室、监察等部门参加的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考试、成绩入库等;县区电教仪器站(中心)负责考点的设置、实验操作设备的保障、检测等;县区教研室负责实验操作监考教师的资格审查、培训等工作。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内容在现行初中物理、化学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定必做的学生实验中。全市统一选定每科6个实验作为今年实验操作考试课题,具体考题见《南宁市2011年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试题》(附件3)
  2.考试方法
对已确定考试用的实验操作课题,根据课程标准要求,拟定出每个实验学生应掌握的知识点及考查情况的评定标准。考前由参考学生抽签确定具体的实验操作课题,学生按照规定要求独立完成实验,监考老师当场评定实验操作考试结果。
  三、考试对象和考试成绩
凡参加中考的学生,必须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未达标两个等次,只有考试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四、考点设置
  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便于组织考试。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向市(县区)中招办提出考点申请,经市(县区)中招办组织有关人员评审、确认后,学校才能设置考点。未能设立考点学校的考生,由市(县区)中招办协调安排到附近设立考点的学校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服从市(县区)中招办的协调安排。各开发区、华侨投资区按辖区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县区负责组织考试。
每个考点成立考点办公室。负责仪器设备的准备和考场布置。考点学校要制订仪器、试剂补充计划,并及时做好仪器和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顺利进行。
  五、考点组织
  1.考点环境布置
考点校园环境要干净整洁,要在学校门口悬挂横额,横额上书写“南宁市2011年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XX学校考点”,在明显位置张贴 “候考室、考场安排示意图”、“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卫生室、卫生间位置方位图”,在候考室、考场、卫生室、卫生间等门口张贴或挂上醒目标志牌。
  2.场地:考点学校设候考室1间,可供56名学生分4组有秩序就座;物理、化学实验室各1间作考场用,每间实验室设4列,每列7座,共28座:1至7座为第一实验,8至14座为第二实验,15至21座为第三实验,22至28座为第四实验。考场内每列第一桌分别放上第一实验、第二实验、第三实验、第四实验标示牌子,县区农村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设置考场。
  3.器材:按考试课题,器材要满足一人一组实验需求。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务有关工作人员应准备好下一场考试用的仪器药品和材料。
  4.考点选配工作人员:主考、副主考各一名,抽签工作人员一名,检录工作人员一名,理化实验员各二名,监考员每个考场配4名。
2011南宁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方案政策、时间日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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