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15南宁中考政策方案

南宁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 (教基〔2008〕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5〕6号)和《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南发〔2011〕)20号)精神,在总结我市近年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促进职教普教融通;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招生工作原则

  (一)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所有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参加升学考试以考生自愿为原则。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评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三)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五)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45%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六)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取以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录取为主、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八)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招生采取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2015南宁中考政策方案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