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照顾
1、下列应届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1)初中阶段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3)在初中阶段,获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三等奖者。
2、下列应届考生享受3分照顾。
(1)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个人前三名者(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
(2)农村独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
3、下列考生享受6分照顾。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台商子女(还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地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3)在农村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现仍在农村任教教师的子女;
(4)县老区扶贫办登记在册的“五老”三代内直系后代的考生(指直系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提供五老证及三代人的相关户口证件);
4、下列应届考生享受9分照顾。
(1)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者或省赛区一等奖者。
(2)少数民族考生。
(3)驻军部队军人子女。
(4)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5)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工作的专职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职工和民办教师)的子女。
5、下列应届考生享受12分照顾。
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得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上述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含软排球、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射击等12项。
6、下列应届考生享受27分照顾。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废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7、下列应届考生享受31分照顾。
初中阶段参加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及参加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和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6名或初中阶段获运动健将、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
8、下列应届考生享受50分照顾。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9、凡报考职业类院校,在录取职业类院校时可享受加19分照顾。(考生不需填“注意录取”表,往届生可享受本条政策照顾)
10、照顾政策说明。
(1)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以量化方式计入总分。
(2)考生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报考职业类院校可享受加19分照顾”规定除外)。
(3)“体育获奖者”报考体育专业,“文艺获奖者”报考艺术专业不享受加分照顾。
(4)凡享受按政策照顾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原始证明并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并在学校公示,于5月20日前送县招生办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5)“注意录取”考生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并于5月30日前将“注意录取”花名册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南平市招生办复核备案。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照顾,且在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23分后,再参加择优录取。2016松溪中考加分政策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