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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辽中考政策方案

东辽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发[201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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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东辽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局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字[2015]4号)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我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简称中考招生工作),经教育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高中计划招收20个教学班,每班56人,统招人数为1120人。前280人在全县择优录取,后840人作为指标生(指标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75%)按照本招生文件规定,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二高中计划招收10个教学班,每班56人,统招人数为560人。
职业高中计划招收200人。
二、招生原则
1、一高中:招收具有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籍、符合报名条件,在东辽县参加全省统一中考的考生。
2、二高中、职业高中:招收在东辽县参加全省统一中考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应届毕业生可兼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中高职衔接试点学校、5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3+2学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和5年制师范分院)。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师范分院的招生政策按2015年的相关招生文件执行。空军飞行少年军校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字[2015]2号)执行。
4、往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也可报5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3+2学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和5年制师范分院,但必须参加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加分政策。
5、华侨学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国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进行身份认定并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与我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6、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父母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教育局批准可参加我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高中享受与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7、身有残疾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3——13日。
2、报名方式:学校初审合格后,将《应届毕业生升学报考名册》、《应届毕业生只毕业名册》、《往届升学报考名册》报基础教育科审核,招生办依据基础教育科审核后的名单,编制考生报名序号,学校按班级分发给考生,并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东辽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带户籍证明和在读学校证明或义务教育证书,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再到招生办领取报名序号。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县体育考试。
四、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具体日程见附件1:《2015年东辽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日程表》。

2015东辽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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