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市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毕业资格认定
依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继续实行全面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二维框架体系,即“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考试”。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具体分为A、B、C、D四级;毕业考试的成绩,也采用等级制。学生毕业资格由所在学校认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各种考试均不得以分数呈现,要采取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并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个部分,由学校组织实施。应在各学期和各学年度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做出评价。
1、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包括七个评价维度,即:①道德品质;②公民素养;③学习能力;④交流与合作;⑤创新与发现;⑥运动与健康;⑦审美与表现。
(2)评价者。①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细化七个评价维度,列出各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及其主要表现,提出评定要求;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②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职责是在县(市、区)教育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③各初中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班级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选任。各学科专任教师参与评定工作。
(3)评价方法。①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应参考学生年度评价记录、成长记录和学生毕业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反馈的结果,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经集体讨论,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②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工作包括两部分:
a.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的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评语以定性描述为主,同时也要根据学生七个评价维度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予定量的评价。
b.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对学生某一评价维度的表现,尤其是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对这两个维度的评价可不用比率调控。
(4)评价结果的呈现和使用。①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按七个维度以等级制呈现的方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②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价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理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以备审查。③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的结果,既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2015保定中考政策方案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