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照顾加分和其它情况减分
(一)、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必须是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加10分;获省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必须是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加20分。体育竞赛必须是市级以上政府主办或教育主管部门和体育局联合举办。
(二)、初中阶段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部门举办的或宣传、文化、共青团等部门(须由教育部门参予)举办的大型文艺演出中,获舞蹈、声乐、器乐类省级一、二等奖、市级一等奖项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团体奖应为主要演员,须有节目单、演出通知、剧照、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加5分。
(三)、获市教育局举办计算机竞赛、电脑制作活动个人一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加5分;获省教育厅举办计算机竞赛、电脑制作活动获个人一、二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加10分;获教育部举办计算机竞赛、电脑制作活动个人一、二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加20分。
(四)、初中阶段获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分别加5分;获省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个人一、二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分别加10分;获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长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加10分。
(五)、驻守边疆国境县(区)、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所在部队师级政治部证明)加20分;
(六)、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有所在部队师级政治部证明)加10分
(七)、归国华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有侨办或对台办证明)加5分。
(八)、烈士子女(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烈士证》)加20分。
(九)、少数民族考生(须有县以上民族宗教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证明)加5分
(十)、计划生育中“双农独女户”考生加10分(须提供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和户籍证明。
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录取时只享受其中最高项加分,不得累计加分;如报考省、市示范普通高中特色班或特长生,不再享受竞赛类加分政策。
(十一)、往届初中毕业生凡报考市示范普通高中(含择校生计划),每往一届从其总分中减50分录取。报考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内)每往一届从其总分中减30分录取。
巢湖中考加分政策照顾录取规定和其它情况减分情况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