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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教育局2016肥西中考加分政策规定

 各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简称“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加分对象、标准及材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号)、《关于做好合肥市市区 2016 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性加分投档审核工作的通知》(合教〔2016〕141号)规定,2016年我县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对象、标准和所需申报材料如下: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5 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县级及以上侨务部门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县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5 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本人户口簿。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省或市党委组织部门证明。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 号)精神,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

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 3 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 5 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考生须提交合肥警备区政治部证明、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性质及立功等证明材料。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投档。

    二、政策性加分投档申报、审核程序

凡符合2016年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认真阅读《2016年肥西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性加分投档申报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并备齐有关证书、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学校或报名点申报政策性加分投档,签订《诚信承诺书》。学校或报名点须对申请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加分投档项目等信息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报名点须认真填写《2016年肥西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性加分投档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5月27日上午报送名单,纸质(须加盖学校或报名点公章)和电子版至县招办,同时报送加分材料的相关复印件(材料复印件要写上准考证号、姓名、“原件已验”等字样,并由审查人、复核人、学校校长签字,学校或报名点盖章,装订在《诚信承诺书》后)。逾期不报的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6月上旬,有关部门集体审核报送考生加分投档材料。

审核结果通过“肥西教育网”向社会公示。

三、有关要求

学校或报名点要充分认识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按照要求公示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投档项目等信息,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的申报、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考生通过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手段,或者串通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徇私舞弊取得加分投档资格的,一经查实,严格执行教育部令第33号中的“第九条: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和“第十一条: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规定。

对审核人员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职务并调离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2016年肥西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性加分投档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2、2016年肥西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性加分投档汇总表

3、归侨侨眷类考生加分投档证明

4、台湾籍考生加分投档证明

5、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投档证明

 

 

肥西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7日

肥西县教育局2016肥西中考加分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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