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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瑞安中考报名政策方案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瑞安市二一七年初中毕业升学

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初中学校:

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瑞安市二○一七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瑞安市教育局公办室

2017年2月23日

 

 

 

 

瑞安市二○一七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报名工作实施意见

 

一、报名准备工作

(一)各教育学区设立报名站,有毕业班的初中学校设报名点。安阳实验中学、集云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东都学校、瑞祥实验学校、新纪元实验学校和安阳高中初中部直接归市义务教育科。各报名站、点要配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与报名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工作业务的干部或教师,并应事先接受培训,了解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各类考生的报名流程,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

(二)各报名站、点根据瑞安市教育考试中心的统一布置,准备好报名所需的材料。

(三)各初中要通过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名手续、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

(四)动员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毕业升学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10日。

(二)报名网址:学生端:http://zk.wzer.net

                管理端:http://zk.wzer.net/wzzk 

(三)报名对象:

1.瑞安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瑞安市户籍在本市就读的应、往届(未在高中段学校建立学籍)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瑞安市户籍在瑞安市外就读要求回瑞安升学的应、往届(未在高中段学校建立学籍)初中毕业生。

2.瑞安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已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非瑞安籍人员,其子女在瑞安市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均可报名参加瑞安市升学考试。

3.瑞安市引进人才、瑞商回归人员子女在瑞安参加高中学校录取,享受瑞安市市民同城待遇。

(四)各类考生的报名确认点:

1.具有瑞安市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在毕业学校报名确认。

注意:随迁子女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瑞安市初中电子学籍和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B.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瑞安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瑞安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2017年3月份);

C.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瑞安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17年3月份),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②回原籍录取的考生:具有温州市户籍(除瑞安市外)的考生,要求到户籍所在地读公办普通高中的,报名时须选择“回原籍录取”和“回原籍录取确认点(咨询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或考试中心)”。

2.瑞安市户籍在温州市范围内其他县(市、区)就读的考生,报考瑞安市公办普通高中,报名时须选择“回原籍录取”和“回原籍录取确认点(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初中学校)”。

3.瑞安户籍在温州市外就读、要求回瑞安报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学生本人户口册于2月27日至3月10日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报名点学校报名和确认。

4.往届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报名:①在瑞安市内学校毕业的,凭初中毕业证书和户口本到原毕业学校报名确认;②在瑞安市外学校毕业的,凭初中毕业证书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和确认。

5.兼报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其报名、审核、确认同报考普通高中考生。

2017瑞安中考报名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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