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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乡中考政策方案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安教发〔2014〕4号

关于印发《2014年安乡县初中毕业考试评价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县直各教育单位、各民办学校:

  根据《2014年常德市初中毕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常教通〔2014〕37号),经反复征求意见,并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安乡县初中毕业考试评价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2014年安乡县初中毕业考试评价

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常教通〔2014〕37号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以初中毕业考试成绩等级评价为突破口,加大初中毕业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毕业考试评价

  (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1、考试性质与功能。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考试组织与管理。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由县教育局与学校共同组考,市、县教育局组织网上评卷,公布成绩。

2014安乡中考政策方案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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