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福建省宁德市2012年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政策规定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和学校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在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前进行。

(一)为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将部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数(指正取生)的45%用于定向招生,定向招生指标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定向生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二)继续推行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推荐(保送)升学,将部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指正取生)的10%用于招收保送生,保送生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福安市教育局作为省中考中招改革试点,招收定向生、保送生的比例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但需上报方案经宁德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三)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达标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按招生计划数(含择校生)的一定比例(控制在4%以内)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

特长生的招生占用达标高中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具体的招生方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特长专业的测试,确定候选对象。候选对象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按批准的特长生招生方案择优录取。

(四)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分批次进行。省一、二级达标高中原则上作为第一批次录取,依次按正取生、定向生、择校生顺序进行;省三级达标校为第二批次,依次按正取生、择校生顺序进行;非达标高中为第三批次。民办高中学校的录取批次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录取批次,但需上报方案经宁德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1、第一批次学校正取生(含定向生,下同)的录取条件和办法:

(1)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地理、生物(含重考、下同)考试等级成绩B级以上(含B级);

(3)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第一批次正取生的录取办法是:

在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中,按第一批次达标学校正取生招生计划数的1∶1.05划定“录取总分”控制线。

在“录取总分”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学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

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

③A等级学科多的的考生;

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

⑤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

⑥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

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人数不足时,“录取总分”控制线下调10分,按上述办法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学校定向生按定向生招生方案招生。

2、第一批次学校择校生的录取条件和办法:

(1)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考试等级成绩C级以上(含C级);

(3)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录取办法参照第一批次正取生的办法。

3、第二、三批次高中学校的录取条件和办法

(1)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初中毕业生(应、往届);

(2)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考试等级成绩C级以上(含C级);

(3)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录取办法参照第一批次正取生的办法。

4、民办高中的招生纳入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的总计划,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录取条件、办法和招生范围由学校拟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其中跨县市区招生需征得宁德市教育局同意)在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

5、二级以上(含二级)达标高中不招往届生;三级达标高中、非达标高中可以招收本县(市、区)户籍的往届生。

福建省宁德市行政区划

2015年,宁德市辖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等9个县(市、区),有46个乡(含9个民族乡)、66个镇、13个街道办事处、183个社区、2133个行政村。

政府驻地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

名称

乡 级

村 级

街道办(个)

镇(个)

乡(个)

民族乡(个)

社区(个)

行政村(个)

蕉城区

2

10

3

1

41(含东侨区9个)

277

福安市

4

13

2

3

46

439

福鼎市

3

10

1

2

34

250

霞浦县

2

6

3

3

23

292

古田县

2

8

4

 

12

275

屏南县

 

4

7

 

7

152

寿宁县

 

7

7

 

9

196

周宁县

 

6

3

 

7

140

柘荣县

 

2

7

 

4

112

全 市

13

66

37

9

183

2133

资料来源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