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5号)和我市教育实际,现就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政策、方案如下。
一、制度与政策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范围将逐步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今年,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含安全常识)、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等作为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考查科目。 2016年起,音乐、美术、社会实践等将作为考查科目计入中考。中考成绩既是学生接受完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评价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县级及以下教育部门和高、初中学校不得再行组织初中毕业考试或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
2.经费安排。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区”)应根据所承担任务合理测算中考成本,将所需费用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办公设备保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不得向学生收取考试费用。
(二)综合素质评价
3.评价组织。市教育局将根据鲁教基发〔2015〕5号文件要求,调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工作方案(另发)。各县区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组织初中学校对毕业生进行综合评价,并于5月29日前将结果上报;评价结果用A、B、C、D的形式表达,A不得超过 40%。
4.结果使用。A、B、C、D分别以5、4、3、2分计入中考成绩;评价结果为D的考生,不具备省级规范化重点高中或县市优质高中录取资格。拟于明年将满分提高到10分。
德州市教育局简介:
负责全市普通高较、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公布考生成绩等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组建考生档案、监督社会助学、发行教材等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政策法规的宣传,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纪作弊事件等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山东省德州市简介:
德州,古称安德,简称德,山东省地级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黄河下游冲积平原,是山东省的西北大门,北接河北省沧州市,南接省会济南市、聊城市,西邻河北省衡水市,东连滨州市。德州市为黄河冲积平原,历史上境内曾有两次黄河大迁徙,上千次决口,造就了西南高、东北低的地形,基本气候特点是季风影响显著,四季分明、冷热干湿界限明显;行政区域面积1035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79.58万人(2017年底),辖2个区、7个县、2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德城区东风东路1566号。
德州是中国太阳城、中国功能糖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及国家交通运输主枢纽城市,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京津冀经济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交汇区域。德州扒鸡、金丝小枣、保店驴肉、德州黑陶等地方特产驰名海内外,其中,德州扒鸡、保店驴肉、乐陵金丝小枣被称为德州三宝。2016年9月,德州入选“中国地级市民生发展100强”之一。 德州市被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2017年,德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140.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