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县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区中心小学,各普通中学、职业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滨海县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县教育局将对意见的相关内容适时进行调整并下发通知。
滨海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8日
滨海县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盐城市教育局关于《盐城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盐教发〔2016〕10号)等文件精神,针对市教育局落实我县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数及我县高中阶段的实际,现就2016年滨海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招生全市统筹,保持普职教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各学校要进一步控制招生规模,控制班额,逐步达到省规定的教育现代化发展主要指标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13号)规定,今年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再分统招和择校,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各高中校的指令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见附件一),任何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面向本市参加2016年中考考生的招生计划由教育、人社等部门联合下发公布;教育、人社部门在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内审核审批并建立各职业学校新生学籍;财政部门按照市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招生部门核定的实际招生人数安排各职业学校免学费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除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外,非我市紧缺、社会急需专业的市外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在我市安排招生计划。县内各职业学校不得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代报招生计划和新生学籍。
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拓宽招生范围,推动职业学校生源多样化,在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等对象进行中职学历教育,实施学历技能“双提升”计划,并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完善职业院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政策。
中职与普通本科“3+4”、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是教育部在江苏省开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项目,今年我市“中职与普通本科‘3+4’、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通知执行。
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单列,有高水平项目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未完成的专项计划不转入学校普通招生计划。“国际班”招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扶持招生生源相对不足的初中,促进我县初中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按照《盐城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要求,今年我县将滨海中学招生计划数的70%(658名)定向分配到各初中进行招生,在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且第一志愿填报滨海中学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滨海中学不含定向指标生的招生分数线下40分。如有学校定向指标生计划没有用完,剩余计划将调剂到面上,在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生指标主要根据各校实际参加中考人数按比例分配,中考成绩公布前公布。
滨海县教育局简介:
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长、短期规划,并协调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学校的教育工作,抓好教育督导与评估,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简介:
滨海县,属江苏省盐城市所辖县之一。位于北纬33°43’~34°23’,东经119°37’~120°20’之间,江苏省东北缘、北依废黄河、西枕204国道,江苏沿海高速贯穿南北,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横穿东西境。北距欧亚大陆桥东桥头堡连云港不足100公里,海岸线44.6公里,东西最大直线距离55公里,南北最大直线距离47公里。
滨海县因东濒黄海而得名。其中陆地面积1667.4平方公里,占88.69%;水域面积106平方公里,占5.64%;滩涂面积106.6平方公里,占5.67%。耕地面积7.73万公顷,有120万(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滨海县行政区划设五汛、蔡桥、正红、通榆、天场、东坎、八巨、八滩、陈涛、滨海港、滨淮、界牌12个镇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及滨海港经济区。
滨海县区属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的湿季风气候区,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气候温和,无霜期较长,降水较充沛,雨热同季。是中国著名的何首乌之乡,优质粮棉生产基地县,林业生产大县,草柳编织大县,也是中国著名的书画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