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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十堰市中考政策方案

十堰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考试招生、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文件精神,按照《十堰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十教字 [2011]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十堰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方案。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十堰市2016年中考考试科目分为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核科目。

  (1)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综(物理、化学、生物)、文综(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

  (2)考核科目: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

  (1)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

 

  六月二十日 (星期一) 六月二十一日 (星期二) 六月二十二日 (星期三)
上午 9:00—11:30 语文 9:00—11:00 数学 9:00—11:00 英语 (含听力测试)
下午 14:30—17:00 理综(物理、化学、生物) 14:30—16:30 文综(思想品德、历史、地理)  

 

  (2)体育考试在2016年4月底完成,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3)考核科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2016年4月20日前结束。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考核工作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在考核结束后,城区初中学校将考核结果及组织实施情况报市教育技术中心,县 (市)、郧阳区、东风分局所属初中学校将考核结果及组织实施情况报县(市、区)装备站及分局基教科初审,县(市、区)、分局初审后报市教育技术中心。市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后报市考试院和市教科院,同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上报单位。

  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十教字[2008]21号文件要求,负责审核初中学校上报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比例。各初中学校按《十堰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各评价维度的评定细则,对初中毕业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评价,用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每个维度内的评价结果一定要体现差异性,其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A级指标原则上不设限,其他各维度A级指标控制在35%以内。

  二、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

  2016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满分680分。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理综160分(物理80分、化学 60分、生物20分),文综12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20分),体育考试三个科目共40分(坐位体前屈10分,立定跳远10分,男子 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20分)。上述考试科目中文化课均为闭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

  三、考试命题

  1.中考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十堰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的要求,坚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体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理念,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科发展、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特别是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力求科学体现学业考试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严格控制试题难度,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55-0.60之间,物理、化学和思想品德、历史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60-0.65之间,地理、生物的难度值控制在0.70-0.75 之间。试题的难度要形成合理的符合学科课标要求的梯度结构;难度较大的试题要体现在课标所强调的重点知识和重要能力方面。



十堰市教育局简介: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3号)和《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十办文[2010]11号)精神,设立十堰市教育局,为十堰市政府工作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简介:
十堰市是湖北省下辖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与鄂、豫、陕、渝四省市交界。四季分明,气候宜人,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十堰拥有“南船北马、川陕咽喉、四省通衢”之称。十堰全境东西长约200公里,南北宽约195.5公里,全境面积23680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346万。十堰有着悠久的历史,东临“三国”名城襄阳、南望神农架、西依大巴山、北屏秦岭,汉江自西向东横贯全境。现在的城区于清朝因人们在百二河和犟河拦河筑坝十处以便灌溉,由此得名十堰。196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十堰市(县级市);1973年,升格为省辖市。1994年10月,成立新的十堰市(地级市)。
十堰市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城市。十堰是世界文化遗产著名道教圣地武当山、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丹江口水库、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总部所在地。十堰是一座新兴的现代化城市。汽车产业、水电产业、旅游产业、生态产业成为十堰经济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十堰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中国宜居城市、全国最佳生态保护城市、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2017年,十堰实现生产总值 (GDP)1632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
2018年12月7日,2018魅力中国城十大魅力榜单发布,十堰荣获“年度魅力文旅扶贫城市”。2018年12月12日,被命名为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18年12月13日,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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