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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辽宁省辽阳市中考加分政策条件规定 加分项目分值

(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享受加分待遇(只取其中分值最高项目加分):

1、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烈士子女、政府派出的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胞子女加10分。

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须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其它待遇的考生须提供市级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2、凡具有宏伟区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辽化高中加10分,报考辽化二高中加20分,须提供军官证及其它有关证件。

各校对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公示。对弄虚作假的,予以负责审查考生资格的报名单位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证件(书)或证明材料后补无效(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录取:

1、初中阶段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报考普通高中优先录取。

2、若上述条件及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考试总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

3、不具备加分条件但总分相同者,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考试总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

(三)普通高中学生收费标准及管理按省规定执行。录取工作结束后,高中阶段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借读生。

(四)普通高中录取的择校生,经本人申请,到招生考试办公室登记后,可到下一批次学校就读。



辽阳市教育局简介:
参与研究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
研究制定有关基础教育学制、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招生、学籍管理和办学标准的实施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
负责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组织贯彻《义务教育法》。
指导、协调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指导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会考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省关于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贯彻意见。
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管理全市普通中小学安全工作。



辽宁省辽阳市简介:
辽阳古称襄平、辽东城,是辽宁省下辖的地级市,是以石化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城市,辽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位于辽宁省中部,是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新兴的现代石化轻纺工业基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辽阳是东北地区最早的城市,是一座有着2400多年历史的文化古城。从公元前3世纪到17世纪前期,一直是中国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枢纽和军事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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